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乡镇 > 主管部门 > 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 > 其他 > 通知公告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
时间: 2020-12-30 09:43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各镇人民政府,区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  为便于各镇、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精神,经区政府同意,现将2021年有关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:

    一、元旦: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

    二、春节: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7日(星期日)、2月2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  三、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
    四、劳动节: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5日(星期日)、5月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  五、端午节:6月12日至14日放假,共3天。

  六、中秋节: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6日(星期日)、10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节假日期间,各镇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。节假日值班安排请于放假前3天报区委区政府总值班信息室(电话:5826109,传真:5826107)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

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   2020年12月28日  
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